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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4年美国肝病学会关于肝硬化腹水的治疗指南要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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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年美国肝病学会关于肝硬化腹水的治疗指南要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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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不详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5-2-22 8:13:3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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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l/L,限水并不是必须的。(Ⅲ级)。 9. 对腹水张力很大的患者,可先进行治疗性腹腔穿刺术,随后限钠和口服利尿药。(Ⅱ-3级)。 10. 对利尿剂敏感的患者应采用限钠和口服利尿药治疗,而不是系列穿刺放腹水治疗。(Ⅲ级)。 11. 有腹水的肝硬化患者应考虑行肝移植治疗。(Ⅱ-3级)。 顽固性腹水的治疗: 顽固性腹水的定义:对限制钠的摄入和大剂量的利尿剂(螺内酯400 mg/天,呋噻米 160 mg/天)无效的腹水,或者治疗性腹穿放腹水后很快复发。 利尿治疗失败表现为:(1)尽管应用利尿剂但体重降低很少或无降低,同时尿钠的排出低于78 mmol/天,或(2)利尿剂导致有临床意义的并发症,如脑病、血清肌酐大于2.0 mg/dl、血钠低于120 mmol/L或血清钾大于6.0 mmol/L。 顽固性腹水的治疗包括:多次反复治疗性腹穿放液、肝移植、经颈静脉肝内门体分流术(TIPS)和腹腔静脉分流术。顽固性腹水患者的死亡率很高,6个月的死亡率达50%,而1年的死亡率可达75%。治疗顽固性腹水的最有效的方法是肝移植。TIPS对治疗顽固性腹水有效。一项大样本、多中心、随机临床试验比较了TIPS与系列大量放腹水治疗难治性腹水的疗效,结果表明,TIPS控制腹水的疗效比系列放腹水疗效好,但对降低病死率没有明显的优势,且在治疗后似乎更易出现较为严重的肝性脑病。 12. 对顽固性腹水的患者可行系列性、治疗性腹腔穿刺术。(Ⅲ级)。 13. 一次抽腹水如小于4~5L,在腹穿后可不必输注白蛋白。如果大量放腹水,可每放1 L腹水输注8~10g白蛋白。(Ⅱ-2级)。 14. 有难治性腹水的患者要尽快转诊进行肝移植治疗。(Ⅱ-3级)。 15. 与已发表的随机临床试验中的入选标准相符合的患者可考虑行TIPS治疗。(Ⅰ级)。 16. 不能行穿刺、肝移植或TIPS的患者可考虑腹腔静脉分流术。(Ⅰ级)。 肝肾综合征: 肝肾综合征(HRS)是严重肝功能障碍引起的功能性肾衰竭,多见于慢性肝病肝功能衰竭及门脉高压的患者,也可见于暴发性肝衰竭,可有肾功能受损、动脉系统及内源性血管活性系统异常,其发病机制主要是全身动脉扩张和肾脏血管收缩。肝肾综合征预后很差,发病10周的患者生存率仅有不到10%。治疗主要包括药物治疗(血管活性药物如多巴胺)、血液透析和人工肝治疗、TIPS和肝移植。肝肾综合征的患者应及时行肝移植手术。 肝肾综合征的分型为:(1)HRS I型:指的是肝硬化患者突发急性进展的肾功能衰竭,在2周内血清肌酐倍增达到2.5mg/dl以上,或肌酐清除率倍减达到20 ml/min以下;(2)HSR II型:进展较慢,达不到上述I型标准者。 17. 可应用白蛋白和血管活性药物如奥曲肽和米多君(midodrine)联合治疗I型肝肾综合征。(Ⅱ-1级)。 18. 有肝硬化、腹水和I型肝肾综合征的患者应尽快转诊行肝移植治疗。(Ⅱ-3级)。 自发性细菌性腹膜炎: 自发性细菌性腹膜炎(SBP)的诊断: 腹水培养阳性并且腹水中嗜中性粒细胞计数升高(如> 250 /mm3),没有腹内的、可手术治疗的感染来源。 自发性细菌性腹膜炎最多见的致病菌为革兰染色阴性菌,治疗首选三代头孢菌素,如头孢噻肟,2g,上一页 [1] [2] [3] [4] 下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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