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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肝病毒携带者应以病理诊断为治疗依据
乙肝病毒携带者应以病理诊断为治疗依据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健康报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5-5-23 20:07:38
  “乙肝携带者要不要治疗”,一直都是临床工作者思考的的问题,
但得到的结果却是各家众说纷纭,让患者常无所适从。贵报开展此种
形式的讨论,无疑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。我认为:首先,真正意义上
的乙肝携带者无需治疗,但应每6~12月复查肝脏生化,因为肝脏疾
病即使多年静止期后仍有重新活动的可能。
  其次,如何界定携带者?肝功能生化指标的正常与否和肝脏炎症
有相关性,同时我们在临床上也发现了为数不少肝功能一直正常的携
带者发展成了肝硬化。这提示,单纯用生化指标来诊断携带者还不完
全客观,最客观的当属病理诊断了,因此应考虑以病理诊断为依据。
  再次,当携带者出现肝脏炎症时如何选择治疗时机及适应征?理
论上只要肝脏有炎症改变就应当进行治疗,但这部分患者是否都需要
治疗仍值得我们思考。在前几期的讨论中有同道已经阐述了这类患者
在免疫激活后有部分可自身发生免疫清除,而达到痊愈。因此,如非
重型肝炎(必须立即治疗),应根据e抗原的情况、转氨酶(ALT)升
高的程度、HBV—DNA的滴度,必要时依据肝穿病理结果综合分析,制
订相应的治疗方案,这一点上我赞同美国肝病学会2004年的慢性乙型
肝炎治疗的最新推荐意见,他们的观点考虑的更全面。
  第四,我对治疗的理解一直是:医者应采取各种措施促进患者康
复,但一提治疗更多的人则可能想到的是药物、手术等。乙肝携带者
的康复应包括让其对所患疾病有正确的认识,保持平静的心态;培养
患者良好的生活习惯及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康复;在未完全恢复前,
持续的定期检查以动态监测病情演变;在病变活动期应由专科医生根
据病情科学合理用药等四个方面。另外,在对这个群体的促进康复上
还应包括,社会对乙肝携带者的公平对待,及规范医者、医疗机构的
治疗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山西运城市第二医院张定琳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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